市属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围绕上级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的监管责任,坚决打击非法组织及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延安市注册登记的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二)执行社会组织相关登记管理条例的情况及办理登记、变更、备案和年检情况。
(三)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内部理事会、监事会议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落实风险防控、安全责任情况。
(四)财务管理情况:社会组织会费收费(涉企收费)情况、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定》情况、印章、发票(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由延安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共同开展。检查时间为2022年3月初至12月底。
五、具体要求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章程》,狠抓组织建设和制度落实。对拒不接受和配合检查的,将按社会组织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延安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