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23/03/29 2.0w 阅读 209 点赞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3月29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城市低保标准由610元/人月提高到 680 元/人月,增幅11.48%;农村低保标准由5400元/人年提高到 6000元/人年,增幅11.1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联动增长。提标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惠及11.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

文件还要求财政部门合理安排城乡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民政部门加大低保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排查和审核确认等工作,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