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也为新时代新征程医保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奋斗目标,确立了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并在延安考察,在同陕北老乡“拉家常”中,习近平总书记用“老人都有医保”等亲切话语展现了对民生保障的高度关注,传递出对群众的关心关爱,延安医保干部受到巨大鼓舞,进一步提振了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目标任务,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团结奋斗、笃行不怠,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更多医保贡献。
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城乡居民、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续保工作,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加快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出台并落实《延安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方案》《延安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提高困难群体医保待遇;严格执行基本医保筹资制度,优化提升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水平,健全待遇调整机制,配套完善三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按照国家、省上统一安排,积极借鉴试点城市经验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群体待遇享受;加强与第三方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满足更多保障需求。
二是健全医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通过“协议存款”、购买政府证券、专业投资等方式实现医保基金保值增值。同时,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化解机制,严格规范基金拨付、费用报销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实效。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含承办医保服务的商业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健全部门联动和“一案多查”工作机制,推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切实守好群众“看病钱”、“保命钱”。
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有效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控制,遏制过度诊疗;优化调整三个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政策,并将执行范围扩大至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全市二级医院和参照二级执行的民营医院开展孤独症等17个康复类病种按床日付费;在市内三所三级医院执行17个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确保在2023年全面进入实际付费。
四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坚决完成国家和省上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集采中选产品优先采购使用;督促乡镇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积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确保基层群众及时享受集采降价“红利”,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及时拨付结余留用资金,督促医疗机构制定结余留用资金分配方案,助推医疗机构薪酬改革;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广应用SPD项目,提高医用耗材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财政补贴金额、基金承受能力等实际,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为;在全市推广集采药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破解药品耗材回款难题。
五是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平台,全力推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双向结算及跨省结算,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五个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在市县主要公立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与异地就医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六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准确把握医保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重视中医药在维护人民身心健康中发挥的独特作用,并在医保制度的改革完善过程中不断加强。按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完善并执行统一的中医药医保目录,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大力推进符合中医特色的复合多元付费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更好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