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和对象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和时限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年提取额不超过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为3.5万/年)。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从实际租赁之日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二、提取所需材料
共性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申请人和配偶租住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可通过延安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及线上渠道办理提取。
温馨提示
1.租房提取已开通线上办理。http://www.yagjjzx.com:81/ish
2.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