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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公积金关于调整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2024/01/04 城事通编辑部 5.1k 阅读 222 点赞 查看原文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套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