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谢杉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田江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瑞智为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东为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延安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乔栋为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田志荣为延安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曹瑞智的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刘新光的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东峰的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延安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何振渊的延安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杨军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
任命:
山高飞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