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有力指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夯实民生根基,奋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民政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市委“一六四”工作布局和“12345”年度工作安排,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大体系”,着力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五项重点”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安全稳定、能力作风“四大保障”,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创品牌,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政治引领,锚定民政事业发展方向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素养、政治担当、政治能力。
(二)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完善政治把关机制。持续完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资源配置等关键工作,均严格履行政治把关程序。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政治监督,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及时纠正偏离政治方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服务于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
三、完善“四大体系”,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一)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延安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延安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办法》《延安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政策办法,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等配套制度。建立政策制度动态评估机制,及时清理失效、滞后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乡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空白,推进县级中心敬老院、殡仪馆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制定完善各类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提升民政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用好陕西“智慧民政”平台,提升民政服务便捷度。
(三)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养老、殡葬、社会组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构建全领域跨部门协同机制、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巡查制度,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持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机制。
(四)健全完善社会参与体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等参与民政服务,加长民政工作臂膀,丰富民政工作手段。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民政服务制度,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加强基层社工站建设,搭建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特殊困难群体精准开展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四、聚焦“五个着力”,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一)着力提升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质效
1.市级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引领。编制全市“十五五”养老服务规划,出台《延安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推动政策协同、规划衔接。加快推进市认知症障碍照护中心、新区颐养中心等项目建设,探索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服务。依托红色文化和生态资源,开展旅居养老三年行动,推动黄龙县旅居养老试点工作,培育具有延安特色的养老产业品牌。统筹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2.县级夯实兜底保障与服务供给。以县级兜底保障机构为重点,实施提质增效和“开门办院”,完善失能失智照护功能,重点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统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开展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落实养老服务人才支持政策,培育“爱心院长”和优秀护理员典型。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健全安全、服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机构运营指导和绩效评估,提高机构服务质量。
3.乡镇(街道)完善枢纽功能与综合服务。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建设5个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完善乡镇敬老院综合服务功能,统筹开展助餐、助洁、助医和短期托养等服务,发挥区域服务枢纽作用。依托县级机构和社会力量,将失能评估、康复指导、健康监测等专业服务向乡镇和农村延伸。因地制宜推行“两院共建”“五床联动”等模式,提升医疗支持和连续照护能力。
4.村(社区)做实基层服务与互助网络。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高养老服务可及性、便捷性。引导优质养老机构服务向农村延伸下沉,支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发扬邻里互帮、守望相助传统美德。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引导老年人参与基层治理、文化传承和公益服务,形成互助互促、共建共享的社区养老格局。
(二)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效能
1.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稳步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推动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深化“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扩大低收入人口和潜在风险人群监测范围,推进精准化“政策找人”。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交叉比对,提高数据比对频次。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低保、临时救助超时限审批现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
2.推动“融救助”机制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关于学习推广党建引领“融救助”机制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融救助”运行机制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建立由县级领导担任书记的“融救助”党委,统筹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帮扶,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完善“一事一议”等措施,推动社会救助规范高效运行。
3.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及时发现机制,优化救助服务流程,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开放日”等专项行动,积极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寻亲服务,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三)着力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1.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乡镇未保站建设管理,力争完成延长、吴起、宜川、宝塔、黄陵等地未保中心实体化运行。探索市儿童福利院“开门办院”,将服务对象延伸至机构外困境儿童,服务内容升级为医疗、康复、心理、特教等综合服务。
2.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及时规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稳步推进困难残疾人托养照护工作。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提质增效,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居家患者接受服务率达到70%,为精神障碍患者有效提供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核心服务。
3.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贯彻《关于推进延安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15条措施》,规范慈善组织管理,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报告等制度,推进信息公开,提升慈善公信力。壮大慈善工作力量,推动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有效衔接。深化慈善文化“五进”活动,开展“中华慈善日”和“陕西慈善周”宣传,扩大慈善影响力。坚持以市场思维谋划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发展,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实全程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水平。
(四)着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质量
1.巩固殡葬领域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遗留问题整改,督促各地按照“一墓一策”要求尽快解决公墓用地问题,指导剩余6个县区加快办理城市公益性公墓前期手续,及早启动项目建设。有序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着力解决中心城区6个殡仪服务中心私营化问题。研究制定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与生态安葬奖补等政策,强化殡葬事业公益属性。
2.提升婚姻管理服务质效。严格落实婚姻家庭辅导指引,深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离婚调解业务。指导黄陵、安塞扎实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婚俗改革样板,推动提升全市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3.系统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实施婚丧改革移风易俗“七个一”活动,倡导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现代婚丧理念。组织开展集体婚礼、集体颁证、生态安葬示范等活动,加强文明婚姻和文明殡葬礼仪引导,营造反对铺张浪费、抵制陈规陋习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新风尚。
(五)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配合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两纳入”“六同步”要求,推动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效。实施民政服务类社会组织党建增能培优行动,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助残、困难帮扶等民政事务和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点工作。
2.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科技、经济、文化、公益慈善领域和社区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深入整治行业协会违规收费等问题,配合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常态化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大力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
3.加强行政区划和界线地名管理。依法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持续健全地名管理体系,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加快完成剩余行政村道路命名设标工作。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开展第二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认定,督促建立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效保护老地名。开展省界陕甘线、市内5条县界联检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五、强化“四大保障”,凝聚民政事业发展强大合力
(一)加强党建引领保障。全面落实党建“四个三”机制和“双争当”要求,聚焦“四强”党支部建设,持续推进“分类指导、争先进位”,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践行“五心民政”,做强“善行圣地、民生先锋”党建品牌,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打造延安民政“1+N”党建品牌矩阵。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全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等问题。
(二)加强改革创新保障。紧扣民政服务对象向全体人员覆盖、服务内容向“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服务方式向科技赋能和“政策找人”转型、服务机制向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四个转变”方向,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加强与先进地区交流合作,总结推广吴起“养吴优”养老服务等经验做法,推动学习互鉴、共同提升。
(三)加强安全稳定保障。压实民政机构“三管三必须”责任,优化再造安全监管机制和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舆情监测预警与处置,坚决杜绝易破防事件发生。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能力作风保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和市直民政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正风肃纪,严抓教育培训,严肃纠治问题,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重塑民政队伍形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六、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年行动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协调推进,相关科室具体承办落实。各县(市、区)民政局也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宣传民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深入调研指导。市局将加强工作统筹,不定期深入各地调研提升年行动开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佳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确保不影响全市工作成效。
延安市民政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