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次结构,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现决定在我市全范围内开展选拔培养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活动。
一、选拔对象
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对社会工作理念有强烈的认同,热爱职业,勤勉尽责。
二、资格条件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中从事社会工作直接服务和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优先。
(二)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中级或以上)。
(三)拥有3年以上一线社工服务经验;或拥有1年以上公益(项目)运营的管理经验,同时具备2年以上一线社工服务经验,即3年以上社工行业从业经验。
三、选拔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市民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二)省社会工作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和筛选;
(三)省民政厅根据评审结果公示入选人员名单。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过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与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383924142@qq.com),同时将纸质资料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地址:延安市人民政府综合楼)
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和学位证书、社工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经验、项目经历、课题研究、个人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涉及“工作年限”与“工作经验”计算的,均以2021年7月1日为时间节点。
(二)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机构应对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造假等不实情况,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三)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协会为本次获选人员提供免费集中培训、外地实训和督导实习等,入围人员需签订培训协议,完成有关培训以及后续督导任务。
(四)请密切留意陕西省民政厅官网、“陕西民政”和“陕西省社会工作协会”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信息。
(联系人:张涛 电话:0911-7090450 邮箱:23839241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