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有关社会组织、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3月1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截至今日,仍有少数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现发提醒函给你们,请各有关市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年检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要履行行业监管及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督促其及时做好年检工作,于2023年5 月31日前完成网上年检资料的提交,已通过网上审核的社会组织请在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463办公室)。逾期未参检的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被确定为 “不合格”,登记管理机关将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予以公告,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延安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