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24〕41号)要求,由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有关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抽取医疗卫生专家对2026年1月份李红如和常卫军2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现场查体鉴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委反映问题,反映时应提供必要的线索。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
举报电话:0911-7090656
延安市2026年1月份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参保机构 | 鉴定结论 |
1 | 李红如 | 男 | 58 | 宝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常卫军 | 男 | 50 | 延安市宝塔区冯庄学校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延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